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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07年我校37个专业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450名。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统考考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即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还必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备注栏)。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除法律硕士和MBA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4、法律硕士、MBA的报考条件请看我校法律硕士和MBA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请考生9月中下旬留意海南大学网站(ww.hain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公告。报考我校MBA的考生必须选择在海南大学报名点报考。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四、考试科目有关内容

  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外语(代码为:201、202、203)、数学(一、二、三、四)、法律硕士联考科目、MBA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生填写考试科目时,考试科目代号必须写清楚。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必须写清楚所选考的科目代码和名称,否则由我校指定。

  五、考生咨询有关专业事项及参考书邮购事宜的,请与各招生专业联系。

  六、我校部分专业有近3年的专业试题,需购买者请与研招办联系。

  七、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处(邮政编码:570228)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E-mail:hnyjs@hai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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