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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生新生入学须知

海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2010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到地点:研究生处办公室(第二办公楼)

  三、报到程序:

  1、填写研究生入学登记表(2份)并贴照片,领取并填写扣款授权书;

  2、校验如下材料:

  (1) 录取通知书 (2) 本人身份证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供);

  3、上交如下材料:

  (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一份交研究生处培养科、一份交本人所在学院)和扣款授权书(交给研究生处)(2)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入学前有国家承认工龄的工作经历,交给研究生处)(3)迁移户口证明(自愿迁移,交给研究生处)(4)婚育证明(交给研究生处)(5)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上交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复印件(交研究生处招生办);没有领取银行卡和密码的同学请领取银行卡和密码

  4、自愿交纳研究生会会费;

  5、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到,上交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并咨询课程安排及入学教育安排,迁转党团关系,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6、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照住宿安排到公寓楼办理住宿手续,去宿管办领取钥匙。新生住12、13栋。

  四、注意事项:

  1、有特殊原因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研究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可以自带,也可来学校后自行购买。

  3、入学时准备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背面注明专业、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新生入学需缴纳住宿费1200元(四人间)。住宿费采用银行代扣款方式。

  5、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入学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证部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方有效。

  五、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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