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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教育管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高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素养、较强教育管理实践能力的中小学管理人才和教育行政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扎实的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知识,了解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实践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管理理论解决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决策、应变、动员、组织、协调、指挥能力;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政策、理念、内容和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三)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类别

课 程 名 称

开设
学期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学位
基础
课程
(12学分)

英语

1

90

2

考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1

36

2

考查

教育学原理

1

36

2

考查

课程与教学论

1

36

2

考查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1

36

2

考查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1

36

2

考查

专业
必修
课程
(10学分)

现代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

2

72

4

考查

教育政策与法规

2

54

3

考查

教育测量与评价

2

54

3

考查

专业
选修
课程
(至少
选修
6学分)

教育哲学  

2

36

2

考查

德育理论专题

2

36

2

考查

教育社会学

2

36

2

考查

教育心理学

2

36

2

考查

教育经济学

2

36

2

考查

实践
教学
(8学分)

教育见习

2

3

考查

教育调查

2

2

考查

教育实习

3

3

考查

补修
课程

心理学原理

1-2

考试

中国教育史

1-2

考试

比较教育学

1-2

考试

合计

≥36学分

 

 

 

注:

1、教育见习要求研究生到中小学听课至少20节,并做好听课记录和评议。

2、教育调查要求研究生撰写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学校管理调查报告。

3、教育实习要求研究生必须讲课8-10课时,并且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4、补修课程: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四)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

 

(五)教学方式

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应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3、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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