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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实施办法

    一、测试目的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译方面的能力,包括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应用能力。

  二、具体要求
  1、英语应用能力测试,由各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复试(面试)工作小组负责。
  2、英语应用能力测试环节应与专业面试相对分开,对英语应用能力部分按项进行评分。
  3、为规范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工作,各学科专业应在测试开始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取平均分)。

  三、测试形式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来确定。如可根据考生的人数,准备2-5篇与专业相关但专业性不强的听力材料(或是书面英文文献),并就每篇材料准备2-3个问题,以便对不同考生从不同角度提问。测试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听或阅读材料后,用英语回答、阐述或解释材料内容;或是要求考生朗读英文材料,并现场翻译解释;也可采取面试小组和考生当场英语问答的形式来进行测试。

  四、评分参考标准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总分为20分,从听力理解准确程度、语音及语言准确性、话语连贯性、语言流利程度四方面来对考生进行评分,将以上四项得分累加即为考生听说测试总分,取最后平均分为该部分成绩,相应的评分参考标准见附表。

  五、上述考试形式和评分方式供参考,各学院也可根据本单位学科的实际情况采用其他测试方式,但测试标准必须统一,并须提前报送研究生处和向考生公布,保证考试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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