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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中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院今年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招办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转变观念,优化结构,形成研究生教育品牌优势;严格规范管理,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自主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应始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明确标准,严格条件,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2、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2、各院部应成立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所属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3、各院部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一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一般应为测试小组成员,也可适当吸收部分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应配备一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
  4、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也利于复试工作有序地顺利进行,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的命题阅卷等考务工作;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外语学院按《河南中医学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测试由学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测试等应有详细记录,最后由测试小组组长签字。
  5、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6、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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