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今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200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及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贵大办〔2004〕19号文件)。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本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担任。
(三)各硕士点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1、原则上按照同一学科门类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一定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C类地区复试分数要求。
2、跨学科门类调剂:
⑴该生的分数一定要达到其第一专业在C类地区的同一学科门类的分数要求;
⑵该生的分数要达到C类地区调剂专业的分数要求。
3、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及招生单位自命数学均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4、各类调剂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的考生,不能跨专业调剂。
三、关于拟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问题
(一)拟破格复试录取的“线下生”必须是第一志愿考生并在本专业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线下生”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又难以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同等条件下,贵州籍考生优先。
(二)降分幅度:原则上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单科5分以内;特殊情况须有专题报告。
(三)指标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规模的3%;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线下生”分别不能超过5名。
(四)“线下生”参加复试,须由各学院提交申请报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呈报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未经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四、关于师资专项计划
师资专项计划,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调剂符合要求的非应届考生(推免生除外)。具体要求:
(一)各专业均可招收;
(二)必须是为各类高校培养师资;
(三)录取前必须与定向或委培学校签定定向或委培合同。
五、关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各学院要对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张榜公示,复试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届少数民族考生: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应届生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出具)。
(二)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地区见附件二):
1.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3.委托培养合同书。
六、复试工作
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工作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录取的排序是:
(一)按照第一志愿线上生、调剂生、线下生三个档次依次排序;
(二)上述三个档次中的排序,参照《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总成绩核算排序;
八、关于博士研究生的录取
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学、贵州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研(2005)11号文件《关于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安排意见》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中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核,确保新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