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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民族大学考研双少”、“定向”考生资格审查通知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


  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已于2016年2月16日公布,请网报时填报为“双少”、“定向”考生参照2015年国家分数线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备材料(1-5条必备)
  1.准考证原件(一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含正反页)。
  3.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须提交完整注册后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复印件),所有应届考生需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所有往届考生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
  4.学籍学历在线认证(一份):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③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自考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5.与工作单位(往届考生)或毕业以后工作单位(应届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注:签订培养协议的工作单位须与网报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6.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需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一份)。
  8.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一份)。


  (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还须备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双少”申请表(两份)、父母户口簿复印件(要求复印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页)、本人户籍证明(集体户口者提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所在院(系)介绍信(证明考生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身份)(各一份)。
  2.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
  ①“双少”申请表(两份);
  ②本人、父母户口簿复印件、本人户籍证明(集体户口者提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培养证明书、单位工作情况证明(各一份)。
  请各考生于2016年3月15日前提交材料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14-210)进行资格审查(可委托人代交),逾期未提交材料责任考生自负。(注:所提交材料的原件请于复试报到时进行核查,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复试、录取资格)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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