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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05年我校共有17个学科、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50人,其中国家招生计划约150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约2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规模为准。我校接收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推荐免试生报考必须是经毕业学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详细内容请查阅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中《关于做好2005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六)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  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  已在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得市级以上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3.  已取得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

    三、报名时间:

    暂定为十一月十日至十四日。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免试生)在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我校是广东省指定的报名点之一,欢迎考生前来我校报名。

    五、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医学综合、中医综合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以及外语类的第二外语试题由我校命题。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

    六、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七、考试地点:

    由当地报名点安排。

    八、说明:

    (一)需要2005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历年考试试题的考生,可来信邮购。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专业课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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