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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美术学院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2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学科领域
  2012年计划招生50人,其中美术领域25人,艺术设计领域25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一)全国联考报名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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