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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程序
 

  1. 报到时间:2011年9月1日。
  2. 报到地点:广西民族大学科技楼大厅(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过后可自行到学校有关部门的办理注册手续)。
  3. 所需证件:身份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 报到程序:
  (1) 先到所录取的学院接待点办理以下手续:
  ① 填写《报到登记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登记卡》等;
  ② 核验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交《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③ 领取《注册单》;
  (2) 凭《注册单》到财务处收费点办理缴费手续,已在银行卡缴费的学生凭银行缴款单(原件)换取学校财务处开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注册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到研究生处核验毕业证、学位证。
  (4) 凭财务处出具的收款收据及《注册单》到所录取的学院接待点领取住宿安排表、公共课教材、办理研究生证;凭住宿凭条到相应公寓楼栋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5) 到校医院接待点领取体检表及体检安排。
  (6) 到保卫处接待点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口是否迁入以自愿为原则)。
  (7) 购买医疗保险(原则上都要购买)。
  5. 新生须按时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提前报到者学校不负责接待;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无故逾期十五天不报到、事假超过一个月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6. 乘车路线:外地乘坐火车到南宁市的新生,下车后可以乘坐西乡塘专线、66路等公交车到西乡塘或广西民族大学下车即到;另外还有4路、43路、55路、58路、76路、604路、605路、804路、805路、城环1线、城环2线途经我校。
  

  二、缴费项目
 

  学校委托中国银行代收学杂费,学生将应缴的学杂费于8月25日前存入学校办理的中国银行缴费专用银行卡中(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通过银行缴费总额=学费+住宿费1200元+教材费15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学费
  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费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详见《广西民族大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不按时缴纳学费者则取消入学资格。
  2. 住宿费(由财务处收取)
  住4坡11栋、13栋,每间4人,每生每年1200元。
  3. 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
  ①教材费(由财务处收取)。预收教材费150元,入学后按实际领用教材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②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由财务处收取),毕业体检费55元(由校医院毕业时收取)。
  ③办理户口工本费10元(报到时直接交给保卫处办公点,请勿转入银行卡)。
  4. 医疗保险
  具体费用入学后按照学校的政策办理。
 

  三、注意事项
 

  1. 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1)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新生可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不转户口,不转工资关系)。国家计划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如果要将户口迁入我校,请 自带经公安部门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接待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①新生必须在入学的当年(即2011年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除中途退学、转学外,学生在毕业后方可将户口迁出学校。
  ②为确保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核对本人户口迁移证上记录的每一项内容是否正确。
  ●迁往地址:广西民族大学或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属南宁市西乡塘区)。迁往地址必须填写,不能空缺。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不能是曾用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公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考研时填报的新生本人身份证证号及手持的身份证证号一致。
  ●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或区)”,要具体到“省(或区)市(或县)”。
  ●户口迁移证上要盖有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和户口簿中的重要项目用手工改动的,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及承办民警章。私自涂改者不能入户。
  ●请把本人的身高、血型及身份证的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用铅笔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的空白处。
  2. 新生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按以下规定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函头为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由新生所在地县(市)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党员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和有关材料由研究生本人开学来校报到时带来交给所在学院党委汇总后(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交给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办理手续后,材料转回研究生处存入人事档案。
  ②共青团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广西民族大学各学院分团委,由学生本人持团员证到各学院分团委办理注册手续。
  3. 每一位新生均须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表》(可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网站下载)并到相关部门盖章,同时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4. 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请登陆广西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网或助贷电子邮箱,下载贷款须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书》和《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等表格,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广西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网址:http://xszz.gxun.edu.cn;电子邮箱地址:gxmdzxdk@126.com,密码:123456。
  5. 准备正面免冠光面纸的一寸相片12张(按全国新规定的身份证统一相片规格)。
  6. 符合《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外宿条件的研究生方可办理外宿,否则第一学年均须住校,不得外宿。符合外宿条件且要申请外宿的研究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书之后两个星期之内通知硕士点所在的学院,并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外宿手续。
  7. 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校后要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它事项
 

  1. 生活用品自备。邮寄行李时,请务必以快件托运,个人自行取运行李,学校不统一办理。
  2. 赴校需要乘火车的,可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有关我校研究生教育情况,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gxun.edu.cn)了解。
  有关咨询电话:
  办 理 户 口:(0771)3260124
  缴 费:(0771)3260409
  住 宿:(0771)3260204
  办理党员关系转移:(0771)3260102
  办理团员关系转移:(0771)3260110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0771)3265996;助贷咨询QQ:760685476
  办理新生入学婚育情况:(0771)3260412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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