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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4年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规定,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励资助:
  (一)学院设有师范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学院设有各类助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金叶奖学金”等各项专项奖、助学金。
  (三)学院建立了较完善的“奖”、“助”、“勤”、“贷”、“补”、“减”等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设立
  多项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每年奖励面达30%以上。此外,师范生可100%享受师范专业奖学金,非师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所有在校学生还可以享受每年267元的生活补贴。
  贫困学生措施
  建立了“奖”、“助”、“勤”、“贷”、“补”等资助体系,有较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的管理制度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如:国家助学贷款、广州助学金、广西风采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酬劳和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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