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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1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须知


        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下达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复试名单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本人是否进入复试名单,如进入复试,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二)调剂考生如被列入复试名单,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将及时利用调剂系统的短信平台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已在调剂系统提交了调剂我校申请的考生如在48小时内未接到我校短信或电话复试通知,可选择申请调剂其他学校。
  (三)我校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已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4月13日报到,14日-15日复试。

  三、复试流程
  (一)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3日到明秀校区指定地点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至明秀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财务处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元/人,同等学历考生收费280元/人。
  报到及复试地点见《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地点及复试安排》(4月6日后本网公布)。
  (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5.教育部学籍在线/学历验证报告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以上有关材料都需要提交复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在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上交给各二级学院接待人员。
  (三)13日各二级学院依据考生提供材料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并发放体检表。
  (四)15日上午考生持身份证、体检表到广西民族医院体检,交纳体检费并按广西民族医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可在报到时咨询各二级学院)。
  (六)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相应方式: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与招生简章(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一致,考试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考试。
  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开始前先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3.外语水平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分为英语听力、英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满分60分;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40分。对于英语口语测试,原则上每位考生要测试三个问题,当场评分。
  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分为日语或法语听力、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进行,满分60分;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40分。对于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原则上每位考生要测试三个问题,当场评分。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考试形式一律为笔试,每门业务课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原则上不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
  (二)面试前,复试小组预列出面试题目,面试时直接提问或由考生抽答。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中参考考生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同时,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成绩为四门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英语+政治)*40%+(专业1+专业2)*20%+复试成绩*40%。
  2.初试成绩为三门且专业基础综合课为自命题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英语+政治)*40%+专业基础综合*20%+复试成绩*40%。
  3.初试成绩为三门且均为全国统考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英语+政治+专业基础综合)*60%+复试成绩*40%。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考生在复试时须向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25日前将加盖委托、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寄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民族医院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三)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在校研究生招生网(www2.gxtc.edu.cn/yjsc)公布录取名单,在我校向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寄发“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案函”后,考生应催促其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2013年4月2日
  附:2013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内容及流程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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