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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04年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水平,从而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在2004年继续开展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

  一、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二、报名方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本人填写《200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全国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各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有关主管部门的推荐后的考生,持本人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到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和照相。我校资格审查时间为:2004年7月28日至31日。

  2.2004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即报考者在7月12日至7月27日,通过互联网登陆到广西区学位办的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在2004年7月28日至31日期间到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费为:400元/人。

  4.考试时间:2004年10月23—24日。

  5.照相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319办公室)。

  三、招生方向

  化学教学

  四、考试科目及方式

  (一)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外语、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门公共科目实行培养院校全国联考,专业课,由我校组考。

  (二)培养方式:脱产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学制三年,每年来校集中学习两次,每次学习时间为1个半月至2个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学位后不进行分配,直接回原单位工作。

  (三)外语、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门联考科目有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南,需定购的请与研招办联系

  五、录取与学费

  (一)录取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统一划定。

  (二)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于2005年暑假入校学习。学习费用每年5000元。

  化学化工学院联系电话:0773—5810511 5832294 ***********(李家元老师)

  学校研究生办联系人:蒋业权电话:0773—5833630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邮编: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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