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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 市。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学校现有27个二级学院(含独立学院——漓江学院),在职教职员工2227人,全日制本科生 18060余人,博士生91人,各类硕士研究生(不含研究生班学员)5160余人,各类长短期留学生1200多人,函授、进修生等10000余人。建校近 80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近20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学校创办于1932年,原名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曾六次更名,八次迁址,四度调整。1936年与广西大学合并;1941年,重建广西师范专科学校,1942年更名为省立桂林师范学院,1943年升格为国立桂林师范学院,开始独立举办本科教育,1946年迁址南宁并改名为国立南宁师范学院;1950年迁回桂林,再次与广西大学合并;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广西大学奉命撤销,在原广西大学文教学院、理学院的基础上组建广西师范学院;1983年更名为广西师范大学。

  学校是广西具有博士授权的三所高校之一,拥有1个博 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专业硕士学 位授权点和6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有16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 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是广西实施“人文强桂”建设工程主体单位和广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21世纪园丁工程”的技术支撑单位;设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研究基地、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广西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广西高校政工干部培训中心、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研究基地等国家或自治区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机构。国家文科基地在终期验收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是全国唯一被评为优秀的地方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文科基地。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 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7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731人,占53%,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1050人,占76%。教师中有国家引进海外人才“千人 计划”人选1人,漓江学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 津贴专家11人,广西优秀专家11人,广西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3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3人,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和 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30人,校级拔尖人才78人。有1个广西人才小高地,有1个广西人才小高地共建载体,8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8个自治 区教学团队,19个校级教学团队。

  学校把科学研究作为促进教学、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手 段,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承担973前期研究专项、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28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 经费总计2.77亿元;获得各类科研成果7529项,其中各类著作344部、SCI等三大索引收录论文681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59项,其 中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第五完成单位);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均为“十一五”期间广西高校唯一获奖的成果;获广 西科技进步奖15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14项,其中一等奖6项。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目前,学校共有20个厅局级以 上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比“十五”期间增加12个,其中包括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推进办学国际化进 程。截止目前先后与40个国家与地区的约200多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师生交流交换项目,每年选派大量师生赴海外交流学习和开展教学实 习。学校留学生人数得到快速增长,近10年来共接收了来自30多个国家的长短期留学生10000余名。学校目前是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汉办“孔 子学院奖学金”、广西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收单位,同时也是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院校(全国63所)。学校与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和印尼玛琅国立大学合 作共建了2所孔子学院。培训和派出志愿者前往东盟国家开展汉语教学,并为东盟国家培训和培养汉语师资及教育管理干部。筹建的“越南学校学校纪念馆”成为了 中越人民缅怀历史、传承友谊的良好平台,不断扩大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149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2013年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800人。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8.我校不招收在读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1-3级本科生报考我校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免生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参看《广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我校各招生专业均不招收非本专业专科(同等学力)考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一)网上报名:所有报考2013年硕士生(包含推免生、师资硕士)均必须网报。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3.考生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师资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具体工作时间注意考点公告通知,广西师范大学考点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网上报名编号。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三)属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四)下载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考试及复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2013年各专业考试科目参看《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地点 :由考点统一安排,广西师范大学考点一般安排在育才校区内。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1.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2.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四)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
  (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七)同等学力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跨专业报考考生由我校各专业学院决定是否加试,见《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学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公共管理(MPA)、工程硕士专业中通信工程外其他专业的学制为2年。

  六、录取类别
  (一)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我校为公费主导型学校,被录取考生大部分为公费生。)
  1.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近两年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生录取比例在80%以上)。
  2.定向: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不调取考生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考生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5.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类别只能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单位或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合同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七、收费标准
  (一)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生免收学费。
  (二)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录取前还须缴纳培养费,收费标准为:
  1.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10000.00元;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收费标准待定)
  2.其他专业每生每年7000.00元。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收费标准为:
  1.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另行规定;
  2.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MTA)每生每年9000元;
  3.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
  4.其他专业学位每生每年7000元。

  八、学制:
  (一)所有学术型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二)专业学位除工程硕士(通信工程085208)学制为三年外,其余专业均为两年。

  九、奖学金
  (一)为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我校改革奖学金的发放机制,国家非定向生(公费生)的普通奖学金以优秀奖学金的方式发放。
  (二)奖学金的评选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确定,每学年结束时评定一次,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无论公费或自费生均可参加评定,优秀奖学金覆盖率在80%以上。
  3.奖学金标准:特等奖学金 5000元/年、甲等奖学金 3000元/年、乙等奖学金 2000元/年、另外本校还有真龙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的奖学金。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4.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5.我校已开通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将为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十、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十一、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二)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541004
  (三)联系电话:************;************
  (四)电子信箱:yjsbgxnueducn

  十二、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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