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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艺术学院考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复试成绩合格,按总成绩(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的技能方向同时参照专业主科(即演唱、演奏、编舞、舞蹈表演、编演、播音主持等科目)的复试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协议。

  (二)总成绩折算办法

  1.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技能方向:

  总成绩=初试成绩÷5×0.1+复试成绩×0.9

  2.其余各专业方向:总成绩=初试成绩÷5×0.2+复试成绩×0.8。

  其中:

  (1)总成绩、复试成绩为折合分,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①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技能方向:复试成绩=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0.75+面试成绩×0.2

  ②音乐表演专业技能方向:复试成绩=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0.75+面试成绩×0.2,其中,专业考试成绩=专业主科成绩×0.75+非主科成绩×0.25

  ③其余专业方向:复试成绩=英语成绩×0.05+专业笔试成绩平均分×0.55+面试成绩×0.4

  3.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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