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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医学、休闲体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专业考生分别按该专业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按照各研究方向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分领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则以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或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国际或国内体育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对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照顾。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体检或思想道德品质等不符合录取要求,一律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成绩任何门不合格者(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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