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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招生简章

  国防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防大学研究生院是全军指挥院校中唯一一所研究生院,是全军军事学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基地。成立于1988年4月30日,邓小平同志亲自题写“研究生院”院名。

  一、培养目标:面向战场、面向部队、面向未来,培养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需要,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素养过硬、作风纪律过硬、身心素质过硬,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探索精神,能够担当强军打赢重任的指挥与参谋人才、教学科研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见附录一)。

  三、学习年限与毕业分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2.5年;全日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2.5年,第1.5年在校进行课程学习,后1年在研究生部队工作站进行综合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非全日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分2次到校集中进行课程教学,每次3个月左右,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学位论文工作结合岗位实践进行。学员毕业后均回原单位,学校不负责毕业分配工作。

  四、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不含边防、消防、警卫三个警种)。中共正式党员;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报考非全日制军事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报考战略学、战役学、作战指挥学、军事运筹学、军事管理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军事装备学及军事训练学专业的,须具有少校以上军衔,含相应军衔等级的文职干部(战役学、军队指挥学中的作战指挥学除外)。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招收具有少校以上军衔的指挥参谋军官,非全日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先录取师团职干部,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鼓励参加我校高级指挥任职培训学员报考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融合式培养)。

  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凡未在信息系统备案和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对象,不予核发准考证。

  五、报名办法: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要求,10月10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务必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填写考生单位只能用对外公开名称,不得使用部队内部番号;涉密学术成果等信息一律不得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

  11月12日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须持“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证明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中“国防大学信息发布”下载)及学历学位证到当地研究生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不按时缴费、照相的网上报名作废。

  11月20日前,将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和本人军(警)官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寄送至我办(逾期未到的,因受国家招生工作程序限制,不予核发准考证)。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对伪造材料、资格作假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一律取消初试、复试和录取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

  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三号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91。咨询电话:0201-769684(军线),************(地方线)。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青年军官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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