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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设置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家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2013〕20号文件)批准,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在机械工程、工业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动力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以上16个工程领域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2、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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