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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介绍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成立于2002年5月,主要承担法律专科专业(2000-2008)和法学本科专业(2008年以后)的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任务。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办的法学专业致力于为广东和华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精通经济金融法律实务和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的财经法治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与智力服务。其发展建设的基本目标是要将法学专业办成在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具有良好声誉的省级特色专业,进而成为该区域培养财经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经济法)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经济金融法规,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学校及相关机构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综合素质较高、专业基础扎实、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是主要到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从事相关经济法务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知识产权)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知识产权法规,懂得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知识产权中介组织、律师事务所、学校及相关机构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与管理工作,综合素质较高、专业基础扎实、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是,主要到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律师、专利、商标事务所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代理、诉讼、执法等工作。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拥有一支基础扎实、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锐意进取的法学师资队伍。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7人,讲师18人,其中博士后4人,博士10人,在读博士6人。他(她)们分别来自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等全国著名高等学府的法学院所,学术理论功底扎实。

  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办学实践,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现已形成了一条十分清晰的办学思路。这条思路可以概述为:“一个中心”(即以育人为中心),“两扇翅膀”(即指教学与科研是法学学科专业的两翼,办好法学教育一定要坚持两翼齐飞),“三大追求”(即“理论上追求至真,人格上追求至善,教学上追求至纯”),“四项举措”(即“质量立系,学科兴系,人才强系,品牌荣系”)和“五种能力”(即是指法学教育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五种能力)。与此同时,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的法学教育也已凝聚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那就是始终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致力为广东和华南地区培养应用能力较强的财经法治应用型人才。

  为了培养合格人才,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构建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五大平台”。即法学理论课堂教学平台,校内实验教学平台,校外实习平台,社会实践平台,课外活动平台。这“五大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本专业通过申报立项2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并利用这的中央与地方资助先后建立起来的金融知识产权实验室和模拟法庭实验室,更为本专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实验教学条件。此外,通过认真抓好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知识产权与金融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旳建设,为财经法治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专业的崛起离不开富有特色的法学科研的支撑。法律系现已凝聚了较为强大的科研力量,初步形成了经济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民商诉讼法等几个科研团队;先后在《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中国刑事法研究》等数十种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博士后一等资助项目1项,教育部社科项目4项,省社科规划项目4项;参与了国家商标战略,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以及花都区知识产权战略制订的专家论证;应邀担任《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指引》起草小组主要专家并编制《中国银行业200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在众多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进行论文宣读与演讲;先后接受过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香港《大公报》、《南方月刊》等重要媒体的采访;本系教师分别担任了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商标协会顾问,广州市知识产研究会副理事长,以及各法学研究会理事或常务理事,有的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法学工作者”; 目前本系正在筹建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

  本系教师分别申报设立了四大非列编研究机构,即广东金融学院法学研究所、广东金融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广东金融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广东金融学院经济与环保法治研究中心。四大研究机构紧密围绕各自领域的前沿理论问题与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取得了不少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在以高质量的科研促进高质量的教学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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