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2014年招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热诚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报“广东药学院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
热诚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报“广东药学院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提高要求。
二、申请材料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英语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1、申请人可在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10月10日前寄送至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学院。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学院教学C区三楼研究生学院办公室(510006)
2、研究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5、《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须于2013年11月10日前寄(送)至研究生学院。
6、申请人若未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或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我校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将取消其推免硕士生录取资格。
7、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4年6月上旬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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