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2013年关于做好硕士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单位、各硕士学位点、硕士生导师: 为做好我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各有关二级单位、各硕士学位点、硕士生导师:
为做好我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各一级学科硕士点所在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培养单位及学位点认真落实。
二、我院今年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第一志愿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时间为4月9-11日;第二批为调剂考生,时间为4月16-18日(若遇特殊情况须改期,将另行通知)。
三、复试安排:
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时间为4月10日(第一批)/4月17日(第二批) 上午;
面试(分组面试):时间为4月10日(第一批)/4月17日(第二批)下午,由各二级学院及学位点组织,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四、各学科(专业)应认真设计复试面试的主题内容,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的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尽量统一,提倡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建立统一试题库。各复试小组组长应组织本小组成员认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今年第一次招生的新专业,要熟悉复试工作要求和程序,特别要认真阅读《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和《复试须知》,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五、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允许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并参加复试合格考生,如无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得拒录而录取调剂生。拟录取名单应在复试结束三天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发布。最终确定的录取名单将综合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招办审批,导师不得擅自对考生做出录取承诺。
六、部分专业的调剂压力较大,请相关学科专业的导师努力做好生源调剂工作。为确保招生计划圆满完成,至4月25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其剩余的招生指标将调剂给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有关二级单位、学位点及导师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有关复试的组织、复试形式和内容等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处
2013年3月26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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