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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共有18个学术型专业和2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各学科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情况做适当调整。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我校接收获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优先录取为国家计划内),有意者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毕业时未获毕业及学位资格者,不予录取);
  2、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4门主干课程成绩(可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报与本人毕业专业相同的学科、专业。同等学历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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