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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7年共有14个学科、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84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规模为准。各学科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情况做适当调整。

  我校接收获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优先录取为国家计划内),有意者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招生类别、学费及资助办法

  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含国家计划(非定向)和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两种。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不交学费,发放普通奖学金。计划外研究生每学年学费4000元,不发放普通奖学金。计划内的名额以上级下达的招生任务按比例分派到各专业点,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各专业报考及上线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毕业时未获毕业及学位资格者,不予录取);

  2、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4门主干课程成绩(可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报与本人毕业专业相同的学科、专业。同等学历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

  1、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请全国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发布的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是以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3、考试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五、我校招生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六、有关政策

  我校设立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设立“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适当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部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湖光岩东

  邮政编码:524088

  电 话:(0759)2383137

  联 系 人:左老师

  电子信箱:zuofq@gdou.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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