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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报公告


  一、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说明
  根据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将招生指标分配给各招生学科。研究生学院在每年7月初发布编制下一年度招生专业目录(或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各招生学科要根据要求填写招生专业目录或反馈意见(包括导师姓名、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名称等),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统一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的确定与分配
  坚持“按需招生和保证质量”的原则,既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医学高级人才的需要出发,又要认真考虑我院的办学条件、指导老师、科研基础、临床基地和设备条件等情况,根据上年度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情况,以及国家对研究生招生增长要求等相关政策,确定我校当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招生学科实际招生计划的分配,按国家当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各招生学科的科研水平和师资条件等确定。

  三、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
  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传的考生网上报名数据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身体状况、学历等各方面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编制考生编号,并将准考考生数据库上传上级主管部门。

  四、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既注重业务水平,又注重政治表现,既考虑政治、业务情况,也要参考平时成绩和表现。
  2.考生复试合格(含各复试项目)方可作为拟录取对象。
  3.委培生须与相关单位(部门)签订协议书。
  4.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
  5.第一志愿录取生为非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6.前期学科录取生为非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7.剔除上述二类考生外,如非定向生指标尚有剩余,则剩余的非定向指标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复试(含加试)舞弊、替考的;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五、准考证下载注意事项
  1.准考考生须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准考证》。
  2.《准考证》须使用A4复印纸打印。
  3.《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六、其他须注意事项
  1.基础学科录取新生月助学金700元,临床学科录取新生月助学金500元。
  2.报名时填写的电话一定要是长期使用的,便于招生工作人员联系考生。
  3.考生通讯地址一定要详尽,包括省、市、街道、单位名称及联系部门及联系人(或代收人),特别注意不能以单位代替地址,如“广东省湛江市广东医学院”,而应为:“广东省湛江市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xx级xx班,xxx收”以便顺利寄发录取通知书。
  4.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及其地址必须写清楚,要填至单位的具体联系部门如人事处、学生处等,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必须详尽,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以便于录取后顺利调档。如档案所在单位不能这样写:“广东医学院”,而必须写为:“广东医学院学生处”,或“广东医学院xx学院xx级年级办”,总之,要写至档案的具体所在部门,如不清楚自己档案所在部门,请向您所在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如辅导员咨询。在您还没有考上我校研究生,并将您的人事档案移交到我院前,您的档案不在我院。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学院研究生学院,524023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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