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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录取及转组织关系等相关事宜的说明

  各位拟录取考生:
  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等材料在录取通知书加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章后预计于5月份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本网站公告)通过EMS方式寄给考生本人办理相应手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新个人信息。考生通讯地址(接收EMS地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调档函抬头单位)默认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考生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如有错误或修改则考生需填写附件1:《2015年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信息修改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邮件标题和附件标题均为:准考证号+姓名+专业,邮箱地址为:yzb@gdufe.edu.cn。

  拟录取考生信息修改规则:
  1.“通讯地址”如有修改,请按:XXX省XXX市XXX县XXX镇(街道)XXX村(小区)XXX楼XXX室或XXX省XXX市XXX学校XXX学院XXX专业XXX信箱格式填写)、邮政编码、考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如:*************,或者手机号)、考生移动电话(11位,比如:***********,前面不加0)和考生电子邮箱进行填写,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如有修改,请填写“考生所在单位名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地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邮政编码”,考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区号-电话号码,比如:*************,或者手机号)、考生移动电话(11位,比如:***********,前面不加0)和考生电子邮箱,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以上工作请于4月20日前完成。

  二、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方式。非定向研究生,是中共党员或28岁以下共青团员的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来我校。
  省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必须附当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省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附原毕业院校或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团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团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团委”(或在团员证上直接加盖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章)。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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