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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现就我校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复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初试总成绩在159分以上(含159分)且英语单科成绩在25分以上(含25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调剂考生以收到我办电话通知为准。
  二、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9:30点,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初审,研究生处复查。
  报到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本部北三研究生楼50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两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认证说明,如尚未认证中,最迟须于2月18日前寄达我办)
  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须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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