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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在华南和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热烈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在职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主要包括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其他各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以省学位办通知为准,请关注http://xwb.gdhed.edu.cn/最新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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