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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0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050名,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学院(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数将根据专业培养条件及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而定。

二、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3、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月1日 止,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①大专学习期间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②报名时须出示所在单位开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的书面证明和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③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

    同等学力报考者注意事项:①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者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②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供成人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成绩单及大学英语4级证书复印件(外语专业除外);③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 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且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含四年),业务优秀,已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大学招收优秀在职人员为硕士生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三)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三年工作经验者;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不少于两年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不少于五年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四) 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入学当年的 9月1日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五)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我校接收一定数量的外校免试生,免试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与我校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生事宜,具体办法请见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页(http://fzu.edu.cn/h48)上的相关说明。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实行网上报名不再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问题由其双方依法自行处理。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全国统考、本校推荐的免试生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网址:www.chinayz.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这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2005年11月10日-14日)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网址:www.chinayz.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这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2005年11月10日-14日)直接到福州大学研究生处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四、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数学(四)、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以及外语类专业的第二外语试题由我校命题,具体详见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专业课选考科目必须选明,否则,由我校指定。对于跨学院招生的学科专业考生报考时必须选定报考学院。

    由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具体以教育部考试大纲为准):

    1. 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初步

    2. 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初步

    3. 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 数学(四):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二)单独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考试科目名称与相应的招生专业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初试科目共二门,英语、综合能力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

    (四)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共四门,其中英语、政治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科目。

五、初试地点及时间:

    全国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生: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单独考试生、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福州市招生办指定考场。

    初试时间:2006年1月14日—1月15日

六、初试成绩公布日期

    初试成绩将于2006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上公布。

七、复试

    日期:大约安排在2006年4月下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复试:复试包括政治思想、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调档: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可向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材料,以便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拟定向或委托回原单位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可以不转。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原件备查。

八、招生类别

    目前硕士生的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四种类别,我校绝大部招生计划是公费指标。2006年若国家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考生应在复试后拟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应于2006年5月15日前签订)。

九、其它

    1、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我办一律不代购参考书。

    2、我校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请查询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供考生参考。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专业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4、我办备有2004和2005两个年度专业课试卷,供广大考生复习参考。受理日期:2005年9月—11月,每周四下午,其他时间恕不办理(外地考生可通过邮局办理)。

    5、专业前符号:☆表示国家级重点学科,▲表示省“211工程”重点学科,●表示博士学位授权专业,★表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十、联系和查询方式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行政楼301室)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

    邮编:350002

    电话:*************

    传真:*************

    查询网址:http://www.fzu.edu.cn/h48

    单位代码:1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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