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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辽宁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方案。
  1、成立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学术委员会成员、招生导师和纪检监察审计部等人组成,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宁德义
  副组长:罗海珠
  成员:温永言吴际湘李长录刘恩祖国林王魁军梁运涛丛庆华袁圆
  2、成立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具体工作,复试小组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有关的招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招生小组的人数不少于5人)。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罗海珠
  成员:王魁军刘春富梁运涛姜文忠张兴华丛庆华袁洪军
  3、参加复试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名细见附件。
  4、复试的内容与要求: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
  笔试的内容包括:英语与初试科目相近的一门专业课(英语满分为100分;专业课满分100分);
  面试的内容包括:综合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反应能力等。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要有明确简要的记录。
  5、复试笔试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研招办)统一组织进行,成绩经两名阅卷老师签字并复核后有效;面试由复试小组安排,面试成绩经复试小组负责人及招生导师在面试记录上签字后有效。
  6、复试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0%+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7、录取只能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有关要求,拟录取名单要综合考虑初试(统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录取成绩中原则上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即: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录取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形成拟录取名单上报省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8、复试时间安排:
  (1)、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
  2014年4月4日8:00—10:00面试
  2014年4月4日10:30—12:00专业课笔试
  2014年4月4日14:00—16:00英语笔试
  (2)、调剂考生复试
  2014年4月11日8:30—10:30英语笔试
  2014年4月11日10:30—12:00专业课笔试
  2014年4月11日13:30—16:00面试
  9、体检
  要求考生空腹,时间为2012年4月14日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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