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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要求和《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接免办法”),现将我校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我校公布2016年推免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接收对象及条件
  1、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各学院复试录取时可根据需要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公告)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9月25日前,各学院上报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接收推免生工作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办法经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对外公布。

  (二)9月28日至10月25日,各学院按照《接免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并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招生程序进行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操作。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及时反馈给推免生。

  (三)10月27日前,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结果,上报《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情况汇总表》。(附件4)

  (四)10月29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推免生的招生宣传,积极为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创造条件。鼓励各学院加强交流,接收不同推荐单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各学院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接免办法》要求做好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推免生提交的材料,凡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在招生工作任何阶段发现,均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
  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下材料均为1份,原件复试时查验,复印件按顺序左上角装订):
  1.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http://yjsbnew.fjtcm.edu.cn/下载中心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附件3);
  (四)各学科是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接收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学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推免生专业目录
  2.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4.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情况汇总表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2015年9月21日印发

  (实习编辑: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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