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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关于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说明
  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6年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共5名。我校2016年拟招生的所有专业(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均可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总名额不超过5名)。

  二、招生报名
  (一)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
  《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
  《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
  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在复试阶段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我校按"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复试及
  调剂等工作程序参照"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

  (实习编辑: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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