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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进程与理论成果;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动态;在新世纪发展中承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教学和研究的理论工作者。

  二、研究方向
  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进程和理论成果研究
  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3.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与政治参与研究

  三、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学生须修满37学分方能申请论文答辩。课程包括公共课3门,7学分;学科基础课4门,12学分;专业主干课4门,12学分;专业方向课任选3门, 6学分。毕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
  本专业培养工作采用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发挥集体智慧。着重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的自主和个性化发展。
  1.学习硕士学位课程和其他所规定的课程(具体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方向课)。全部课程经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并符合学校其他规定条件,方能申请参加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
  2.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科研活动。具体包括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并承担一定,从事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参加科讨会、在学期间应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3.参加社会实践,到实际部门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并撰写5000字以上的实习报告。
  4.撰写学时论文,进行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一般应在第四学期确定,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论文写作计划,提交开题报告。经指导组审议后,展开具体研究和写作,在第六学期完成论文写作,并依据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论文评审和答辩。
  5.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规定、方法为指导,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对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观点鲜明、论据翔实、论证充分、结构严谨、逻辑合理、文字表达通顺、具有一定的创见。
  6.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全国性或全省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论文;至少应在所在学院或全校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1次;至少听取10场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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