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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国际关系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开拓创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在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涉外企业从事国际政治、国际关系教学科研或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
  2.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3.当代国际关系问题研究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4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34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方向课的学分不少于27学分。毕业授予政治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
  本专业培养工作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全面关心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及身体健康,通过课程学习、学术讨论和学位论文等各种形式,着重培养其独立科研能力。。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学习硕士学位课程和其他所规定的课程(具体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全部课程经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并符合学校其他规定条件,方能申请参加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
  2.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科研活动。具体包括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并承担一定工作,从事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参加科讨会、在学期间应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两篇。
  3.撰写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一般应在第四学期确定,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论文写作计划,提交开题报告。经指导组审议后,展开具体研究和写作,并在第六学期完成论文写作和答辩。
  4.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对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观点鲜明、论据翔实、论证充分、结构严谨、逻辑合理、文字表达通顺、具有一定的创见。
  5.依据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论文评审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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