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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新中国成立以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
  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叶圣陶、郭绍虞、董作宾、林兰英、郑作新、黄维垣、唐仲璋、唐崇惕、姚建年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曾在学校任教。虽然学校数度易名,几经迁徙,但经过一代又一代师大人的共同努力,砥砺出“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精神,孕育了“重教、勤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不断推动学校事业向前发展。
  学校始终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十几年来,贾庆林、习近平、贺国强、李瑞环、李岚清、周光召、钱伟长、罗豪才、张克辉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历任福建省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到校视察指导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多亩。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60个,全日制本专科生29767人,各类研究生5588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3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各1个,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1个,国家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8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此外,学校还是国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面向东南亚开展对外汉语教学培训基地、国家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试点学校、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等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已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在1678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人员787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1198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417人。现有双聘院士1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成员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省级人选64人,省级优秀专家21人,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5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7人。
  依托多学科的优势和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先后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13项;2001年以来,获得全国优秀教材一、二、三等奖5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实验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5 项,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二等奖60项。近五年来,先后承担各类国家级课题137项,其他各类课题2000多项。共获部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97项,其中独立或合作获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6项。
  学校编辑出版《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亚热带资源与环境学报》、《福建中学数学》、《外国语言文学》等各类学术刊物。其中,《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列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福建省一级社科期刊;《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也被列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图书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现藏书300余万册,在全国高师院校中名列前茅,其中尤以丰富的古籍、善本、碑刻、字画、地方文献、早期外文原版书籍和“五四”前后的代表性报刊的收藏,享誉海内外。拥有教学科研用计算机7000多台,多媒体教室100多间,语音室30多间;建有各类研究所、研究中心70多个,并拥有计算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教学科研实验基地。校园网络发展迅速,设备先进,应用广泛。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与台湾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等高校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与台湾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在东南亚国家产生了良好反响。2007年1月16日,正在菲律宾访问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切会见了我校对外汉语教学志愿者师生代表并合影留念。
  经过百年的不懈努力,学校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已培养各类毕业生30多万人,为国家建设,尤其是为福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福建各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其他教学骨干中60%以上毕业于我校,一大批优秀人才成为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以及科研院所的精英,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分别担任省(部)、市、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年来,学校获得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高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公益明星学校福建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福建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高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党建带团建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校设有附中、附小、幼儿园等教育实验基地。侯德榜、沈元、陈景润等12位院士毕业于附中。附中还是福建省获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奖最多的学校,荣获“八金五银一铜”。
  当前,福建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突出服务海西,强化内涵建设,推进教育创新,朝着建设综合性、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努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拟安排118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27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1578名左右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统考及少量的推免生、单考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者)。以上人员报考前(2009年11月1日前)须出具在公开刊物(有CN号,不含报纸、增刊)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须是第一作者,不少于4000字,原件),并经我校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11月10日前)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考生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第1、3、4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参照学术型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推荐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外的其它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办法。
  (四)单独考试
  我校政治经济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音乐学、专门史、自然地理学等6个学科专业,可以组织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五)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学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中国留学网网址:www.huiguo.cn。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如因提交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考生应认真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务必详尽、准确、有效,如因地址问题而造成投递延误或失误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并照相。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编写);211翻译硕士英语、331体育综合、332教育综合、341社会工作原理、343汉语基础、351英语翻译基础、441社会工作实务、443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51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提供考试大纲或指导性意见,我校自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参考书目:由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其参考书目请与出版社、我校相关学院或福州聚英教育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2843595);由国家统一命题的公共课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或复习纲要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校不办理邮购。

  四、初试
  《准考证》拟于2009年12月初挂号寄出。初试时间定于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在各地市招生办设立的考点应试。初试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五、初试成绩公布日期
  初试成绩将于2010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打印成绩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0年3月底4月初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上网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网上直接打印复试通知。
  (二)复试日期安排在2010年4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三)复试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思想政治理论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3),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

  七、调剂
  调剂工作约在2010年4月中下旬开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调剂办法,并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2010年5月中旬左右结束。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四类。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签订合同。报考我校的统考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类别,调剂生一般录取为自筹经费类别,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截至2009年,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国家拨款,自筹经费的培养经费来源为福建省教育厅,考生不交培养费,单考生的委托培养费由考生所在单位支付。2010年的培养经费问题将按当年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经我省招办、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2010年6月中旬左右)。

  九、入学:2010年9月份,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十、在校学习期间待遇:符合条件的硕士生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学业成绩优异者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

  十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至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个别全日制专业学位实行弹性培养模式)。学习成绩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十二、就业
  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如因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的,由学生自谋职业。其它类别硕士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三、其它
  (一)如教育部招生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三)拟购往年专业课试卷者,请与相关学院或福州聚英教育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2843595)。
  (四)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网址:http://yjsc.fjnu.edu.cn/。
  (五)其它:
  1.单位代码:10394,学院编码: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现有学位点一览表
  3.各学院通讯地址:福建福州闽侯上街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各学院名称(限经济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传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6个学院),邮编:350108;或福建福州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各学院名称(除上述6个学院外的其它学院)。联系电话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通讯地址:福建福州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65314,传真:83462639。电子信箱:lcf@fjnu.edu.cn。由于招生期间电话繁忙,考生如需咨询,请尽量通过Email与我校联系。
  4.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者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自设专业。

相关链接>>>>>>
  福建师范大学现有学位点一览表
  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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