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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6年我校69个专业计划招收1000名左右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统考及少量的推免生、单考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复试前根据政策、生源等实际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下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报考注意事项)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的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考生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三、报名

  ㈠网上报名

  考生在200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登陆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㈡缴费、摄相

  考生须于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交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

  我校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等2个专业考生须选择福州市高招办报考点,并于规定日期内到福州市高招办设立的报考点、我校美术学院办理缴费及现场确认等有关手续,否则不准考;初试时,考生须到福州市参加考试。

  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放在复试时进行。

  ㈢有关说明

  考试科目:含政治理论、外语、二门业务课等4门,其中政治理论(编码101,不分文理)、外语(编码:英语201或日语203,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二外除外,详见《专业目录》)、数学一(编码301)、数学二(编码302)、数学四(编码304)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编写);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二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试科目编码:每门考试科目均有编码,且具有唯一性,考生应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自负。

  参考书目: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公共课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或复习纲要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办一律不办理邮购。

  为方便联系,考生要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06年7月份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各地市招生办查询。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二)关于同等学力者报考问题

  1.截止至2005年11月14日止,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6门,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0分);2.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者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3.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6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复印件、大学英语4级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原件,外语专业除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供成人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成绩单及大学英语4级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原件,外语专业除外);4.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见《复试内容》,复试时我办不再通知。5.除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之外的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函授、电视、网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属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这些人员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关于党校学历问题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学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的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四)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同等学力;凡在2005年11月14日报名前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者,按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可以跨学科、专业报考。

  (五)网报及现场确认的报考点,即为初试地点。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应注意一些报考点的报考范围。如我校报考点只接受本校的推免生及单考生报考,统考生选择我校为报考点则无效。

  五、初试

  日期:2006年1月(具体日期详见《准考证》)

  地点:各地市招生办。初试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六、初试成绩公布日期

  初试成绩将于2006年3月中旬在我办主页上公布。

  七、复试

  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06年3月底4月初由教育部按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位)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办将通知其参加复试。环境科学专业今年首次编入理学门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按理学门类执行,授理学学位;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按教育学门类执行;体育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403)、艺术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504)为照顾学科,执行照顾学科的复试基本要求。

  日期:大约安排在2006年4月份中下旬。

  复试内容及差额复试办法:复试包括政治思想、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

  复试程序:考生按《复试通知书》的要求到我办报到→缴交体检费(由医务人员收取)→再到各学院报到,交有关材料和复试费(同等学力者加收加试费)→参加体检→复试。

  关于人事档案调动问题

  根据原国家教委(89)教职工高014号文件的规定,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可向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材料,以便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拟定向或委托回原单位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可以不转。

  八、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2006年5月下旬结束。

  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四类。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协议书,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协议书可上网下载(复试时)。

  缴费问题:2005年,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国家拨款,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的培养经费来源均为福建省教育厅,单考生的委托培养由考生所在单位支付。2006年的培养经费问题将按当年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录取通知书:经我省招办、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约在2006年6月中旬)。

  九、入学:2006年9月份,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入学报到手续。

  十、学制:三年,学习方式:脱产。

  十一、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及参考书目等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考试,各学院备有2004-2005两个年度专业课试卷。拟购往年专业课试卷者,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受理日期:2005年9月—11月,提前或逾期均不办理。

  (四)其他:

  1.单位代码:10394,院系编码:详见附件1.

  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详见附件2.

  3.联系方式:

  我办通讯地址:福建福州仓山区,福建师大研招办,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65314,传真:83462639.电子信箱:lnchen@fjnu.edu.cn,招生咨询QQ:516163810.由于招生期间电话较为繁忙,考生如需咨询,请尽量通过Email或QQ与我办联系。

  各学院通讯地址:福建福州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各学院名称,邮编: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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