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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二)

  四、关于差额复试

  为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拔优秀人才,提高复试有效性,各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的比例不超过为1:1.2.

  五、关于调剂复试

  ㈠调剂程序

  ①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志愿填报48小时后方可修改)→②考生按学院的要求将《调剂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传真至各相关学院→③学院审核→学院在研招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在研招网上回复“同意参加复试”→④研招办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分批公布,每天公布时间17:00)→⑤考生上我校网站打印《复试通知》→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且学院同意拟录取的考生上研招网选择“接受待录取”⑦研招办为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开具调剂公函(由各学院发放)→⑧考生凭调剂公函及本人申请向第一志愿单位申请调取考试有关材料→⑨第一志愿单位将考生的初试试卷、《调剂表》(由第一志愿研招办开具,且加盖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研招办→⑩我校录取审核→省招办及教育部录取检查→录取。

  未在研招网上回复“同意参加复试”者不能打印复试通知、不能参加复试,未选择“接受待录取”者不予录取。

  研招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

  ㈡调剂考生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情况;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㈢调剂具体要求

  ⒈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简称“A类要求”,下同),且一志愿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与拟调入专业的专业代码前2位一致(体育学、艺术学前4位一致)。不跨学科门类调剂(如法学[03]不能调剂至哲学[01],而只在法学[03]门类内调剂)。

  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查阅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可按要求申请调剂至我校。

  ⒋我校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①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

  ②本校单考生、外单位的单考生或联考生;

  ③未按国家规定选考国家统考数学者;

  ④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农学未选考国家统考科目者;

  ⑤体育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未按国家要求设置[政治(101)、外语(201或203)、体育综合(满分300分)]者;

  ⑥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A类要求者;

  ⑦不符合各学院调剂要求者;

  ⑧未上中国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⑨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㈣调剂截止日期:4月21日。调剂生须在复试后15天内将试卷、《调剂表》(一志愿单位开具,并加加盖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机要寄送(考生本人不得携带)我校,逾期仍未能寄达我校的调剂生,不予录取。

  ㈤拟从我校调出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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