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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安排132个学术学位专业和39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180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人员的具体业务要求为:在报考前应进修过5门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报考前将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提交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并于复试前将成绩证明原件提交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015年我校单独考试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名,其中,理、工、农3个学科门类(含相应专业学位)4名,其他门类1名,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实际作适当调整;招生专业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五)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应选择“福建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5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现场确认前须认真阅读报考点须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于11月1日后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阅。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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