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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4〕4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订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方案,审核校内外推免生的各方面条件,组织复试。
  二、接收对象
  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名额及专业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合计4人,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为:030204中共党史招收2人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招收2人
  四、接收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于2014年9月24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
  学院将于9月25日至10月22日期间开展面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2014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2、学院将根据“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48小时内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参加面试。复试合格的,在研招网上向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公布拟接收名单。
  3、对被接收为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入学后符合条件按福建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享受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有关规定。
  4、学生毕业可享有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省委党校毕业证书。
  5、复试安排及要求见附件。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本工作办法最终解释权在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
  接收推免生录取监督电话:88000190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2014年9月10日
  附件: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42号,下称“《接免办法》”精神,以及校研究生院关于《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师大研[2014]19号),为保证从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面试内容与方式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50%)、综合素质和能力(40%)、专业外语口语(10%)。
  2.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
  道德品质考核,采用口试方式。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体格检查
  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2014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供学院审核。
  二、录取
  依照《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
  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接收推免生录取监督电话:88000190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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