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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关于做好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以及《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闽农林大教〔2018〕61号,下称“《推免办法》”)、《福建农林大学“严家显创新班”实施办法》(闽农林大教〔2015〕3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遴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和集体议事制度,认真指导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长:马祥庆

  副组长:陈世品、黄文龙

  成员:张飞萍、陈昌雄、谢国富、韦沁妤、林立群

  二、基本条件

  按《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

  四、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19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2.资格审核,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综合考核,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按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排名,确定初选名单;“学术特长生”推免工作,应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并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且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术特长生”推免生占用该生所在专业推免名额。

  五、时间安排

  1.9月12日,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示《林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各班于9月13日上午11:00前,提交《福建农林大学2019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和《2019年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推免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同学,提交《2019届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放弃申明》。

  3.学院于9月15日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核工作和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于9月18日前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1、在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录取者,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放弃推荐资格的,要有考生的放弃申明及本人签名盖章。

  3、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不进行本科就业推荐。

  4、本细则解释权归林学院。

  林学院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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