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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确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及《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择优录取。按照专业要求,全面衡量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麻痹侥幸心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院学位分委会成员、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代表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2.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1名秘书。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二)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5月13日14:00开始。

  2.调剂志愿考生:5月20日-6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学籍在线证明(应届)或学历在线证明(往届)。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备注:因疫情影响,请考生将所有审核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后,以“一志愿+专业+姓名;调剂志愿+调剂专业+姓名”格式命名,打包发送至zbxyyjs@126.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一志愿考生5月11日上午12:00前提交,调剂志愿考生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①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方向)的相应主干课程(《植物病理学》或《农业昆虫学》或《植物化学保护》),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等。

  ②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③身体素质考核

  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三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2.复试考核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库中的一套试卷进行答题,每套试卷包含5大题,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秘书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填写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复试考核成绩在复试结束后1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农业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学》。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考试内容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考生,考试按规定时间完成并提交答卷,考试采用开卷方式进行。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专业基础知识占20%,专业素质能力占50%,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占10%,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占2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五)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采用远程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优先使用教育部学信网提供的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系统。

  考生需准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或直接使用两部手机。考生需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

  2.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本次复试实行“一平台,三随机”工作机制。即统一考试平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审核过程采用“二识别,四比对”原则。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学院在复试前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电话通知考生复试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放弃。

  (七)调剂生复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超过48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应于6月10日前结束。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执行。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学院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5.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八)其他专项计划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线(A类)。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A类)。

  3.当专项计划上线数大于计划数时,先由学院进行专业能力复试,复试合格后,再由学校统一复试,最后根据专项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40%。学院将专项计划情况及时上报给学校,由学校统一公示录取信息。

  (九)其它事项

  1.复试比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每个二级学科名额数,分别以1:1.5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2.与我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复试与此次复试合并进行。

  四、录取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二级学科(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其中,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2.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3.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4.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院纪检招生投诉举报电话:*************

  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3789365

  六、本办法由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植物保护学院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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