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研究生远程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研究生远程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麻痹侥幸心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2.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学院成立网络远程复试技术工作小组,为系统软件调试配备专门技术人员,并同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一起做好系统调试工作。主要负责与考生逐一进行考前调试工作,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与视频人像进行核验,确认考生身份,并测试网络信号、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做好双机位测试。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如果考生个人有困难,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4.学院按本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名单和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库。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
三、复试前资格审查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在复试前两天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邮箱fafuggyzb@163.com,文件名: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姓名。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若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所需材料,须提交一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四、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一)招生指标
招生指标按照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指标执行。学院可对招生规模内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两个专业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分数线及比例
1.复试分数线
按照2020年专业学位类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分别划定。
2.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两个专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学院将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扣除本专业推免生录取人数和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数,分别按照两个专业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按1:1.2比例进行分批次差额复试。
(二)复试考核内容
专业名称 代码 |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
复试内容(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及所占复试成绩权重 |
复试 形式 |
备注 |
法律(非法学)0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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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40%) |
远程 面试 |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
英语(含听力、口语)(10%) |
||||
法律(法学)035102 |
专业综合(50%) |
(三)身体素质考核
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最迟在拟录取前须提交近三个月内二甲或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研究生复试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裸眼、矫正均可)、辨色力、五官科、血压、内科、外科、谷丙转氨酶(ALT)、胸部DR。
体检报告以PDF电子文档形式,文件命名为“体检报告+报考专业+姓名”,发送邮箱fafuggyzb@163.com。
复试时间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5月20日左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一般于6月10日前结束。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公共管理学院网站。
(五)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学院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六)调剂生复试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持续时间为24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果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在调剂生复试前,学院在院网站公示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5.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七)其他专项计划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线(A类)。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A类)。
3.当专项计划上线数大于计划数时,先由学院进行专业能力复试,复试合格后,再由学校统一复试,最后根据专项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0.6+复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0.4。学院需及时将专项计划情况及时上报给学校,由学校统一公示录取信息。
五、录取办法
1.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2.学院按照本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列)。复试成绩不及格(即60分以下)者不予拟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2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
4.在本批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备选名单。
5.如果出现本专业新增招生指标或待录取考生放弃等情况,则从本批次备选名单依次递补拟录取。如果递补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指标,则按照上述原则,再次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6.调剂生源必须在我院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7.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本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复试过程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本次复试实行“一平台,三随机”工作机制。即(1)使用统一考试平台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面试系统“腾讯会议”;(2)复试前,在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监督下,由复试小组组长随机抽签配齐复试小组人员,由招生工作人员将考生以无规则形式分成若干个组,由复试小组组长以抽签对应考生组进行复试。各考场考生复试次序由“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随机生成。考生按复试先后次序,依次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无故中断面试过程。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联系各考场助理。若遇到短暂的网络故障、卡顿等情形,面试官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复试时间;若遇到严重网络故障时,面试官应做出集体判断,确实属于客观的问题且影响考核,可以提供重考的机会,保证考生权益。
4.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系统、远程复试所需设备、环境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在学院网站。
5.审核过程采用“二识别,四比对”原则。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6.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7.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研究生远程复试工作方案》。
8.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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