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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面向“211工程”院校接收工学学科(机械电子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空间装备运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推免生。国防生除工学各学科外,还接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光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地方应届生(国防生除外)仅限“211”工程院校,年龄不超过24周岁。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二、申请材料
  1.《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
  2.推荐院校出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3.本人简历(不少于800字);
  4.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单;
  5.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接收办法
  1.2013年9月3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
  2.2013年10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学校研究生办公室。
  3.申请材料经我校招生办初审后,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
  4.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研招办寄发接收函。
  5.已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程序。报名分网报及现场确认两个步骤,报名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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