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火箭军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工作方案(军籍研究生)
2018年火箭军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工作方案(军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军队招生文件,结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 类别 |
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
|||
报考学科(门类) |
总分 |
单科 |
||
满分为100分 |
满分大于100分 |
|||
国防生 |
工学 |
310 |
34 |
51 |
管理学 |
330 |
44 |
66 |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310 |
34 |
51 |
|
军队在职干部 |
工学 |
260 |
34 |
51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260 |
34 |
51 |
|
军事学 |
280 |
政治理论45 外国语35 |
60 |
|
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
280 |
政治理论45 外国语35 |
60 |
|
本校应届生 |
达到《军队硕士研究生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研招办按照直读计划确定参加复试人员 |
二、加分政策
烈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分别按照考试原始成绩10%加分并计入总分;因公牺牲、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战时荣立一等功人员、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按考试原始成绩5%加分并计入总分;现任建制连(含)以上单位主官、获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内荣立3次(含)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初试成绩单科各加8分并计入总分,其他在职干部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各加5分并计入总分。以上加分政策均不累计加分。
三、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
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学科专业复试和综合素质复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考生报到后,主要审查考生准考证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须提供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业务复试。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资格并向原所在单位通报。
2、体检。依据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结果。
3、学科专业复试。由各学科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分为学科专业笔试和学科专业面试两部分,满分200分。
(1)学科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科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创新意识以及英语应用能力,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英语应用能力占20分(采用口语对话方式进行)。计分办法为: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为个人最后得分。平均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
4、综合素质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分为综合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满分100分。
(1)综合知识笔试(满分6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卷面满分100分,取考试卷面分×0.6。考核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社会热点、人文历史、军事知识,全部为选择题。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40分):由综合素质复试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认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形象气质等。考核方式为抽题答辩,考题为表述题或分析题,考前从题库临时生成。计分办法为: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为个人最后得分。平均成绩25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复试时间
4月10日下午:校外考生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4月11日上午:校外考生体检
4月11日下午:各学科面试
4月11日晚上:综合知识笔试
4月12日上午:各学科笔试
4月12日下午:综合素质面试
四、录取原则
录取按照同类型考生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分:
总分=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政治、英语、业务一等三科成绩之和×0.8+业务二科目成绩×0.2)/(政治、英语、业务一等三科成绩满分之和×0.8+业务二科目满分×0.2)]×600。
复试加权成绩=学科专业笔试成绩+学科专业面试成绩+综合素质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复试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及格;
3.体检不合格。
所有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机关批复为准。
五、直博生选拔
学校直博生选拔与各学科复试同步进行,招生学科仅限工学门类一级学科博士点(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招生对象仅限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具体选拔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献身国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
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综合素质全面;
3.在各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可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1.个人简历(一式七份);
2.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3.发表科研学术成果情况及佐证材料;
4.参加科研学术类竞赛获奖情况及佐证材料。
(三)考核程序
1.考生本人对照相关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综合考察申请人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和全面素质,研究上报推荐对象名单;
3.各相关学科综合考虑申请人初试成绩、复试表现、科研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研究上报直博生推荐名单;
4.研究生院审核推荐对象资格,并根据各学科博士招生计划和发展需求,研究确定直博生录取名单;
5.相关材料公示后,报校首长审批。
六、调剂工作
军队在职干部调剂须通过“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军网网址为:http://27.132.15.203/zhaosheng,考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姓名拼音)进行,我校将及时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要求,我校将在火箭军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epgc.net/yjszsw)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名单,并在完成录取工作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复试录取期间,本单位接待电话为************、举报信箱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同心路2号研招办,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为************、举报信箱为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附件1: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国防生).doc
附件2: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在职干部).doc
附件3:火箭军工程大学申请直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附近4:火箭军工程大学直博生申请表.doc(请于4号前将附件3、4电子版发送到3634692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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