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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1年拟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0名(包括招收的推荐免试以及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年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将于11月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因教育部将于2011年3月左右下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因此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导师及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我校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5、报名参加工程硕士及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2011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段。
  (一)网上报名:
  1、10月10日-14日每天9:00-22:00考生可进行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2、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网上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二)现场确认:
  11月10日-14日。考生须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名点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在华东理工大学。
  (三)报考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地点为梅陇路130号。
  四、初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五、体检
  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但该决定须由考生所在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其他
  (一)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它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
  (二)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三)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五)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因教育部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1年硕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及招生目录与教育部2011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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