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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网报和现场确认

  1、报考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并且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
  2、除上述所列专业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即除上述所列专业外,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只接受在上海就读本科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上海户籍或工作地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参加考试;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参加考试。
  3、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实行网上收取硕士报名考试费。在上海参加考试(报考点代码为3107)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则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4、除报考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外,在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进行现场确认的所有非应届考生需携带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地在上海的证明;在其他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则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5、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MBA、MPA和MEM专业外),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资料(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7、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8、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报考我校后,不得再次报考其他高校,一旦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9、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
  10、报考会计和公共管理的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并认真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
  11、我校会计专业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金融专业只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12、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建议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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