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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一.复试专业、拟招生人数、拟复试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面试人数

拟招生人数

拟复试人数

1

070301无机化学

9

11

2

070302分析化学

13

16

3

070303有机化学

22+1

31

4

070304物理化学

23

29

5

0703Z1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

8

10

6

0805Z5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

4

3

7

081704应用化学

28

37

8

081705工业催化

15

18

9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

14

16

10

085235制药工程

20

21

  二.成绩组成和公布

  1)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在

  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布告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原则

  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是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调剂

  1.申请调剂学生必须提交调剂申请书;

  2.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专业生源不足从应用化学专业调剂。

  五.导师确定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自行选择导师后填写导师确认表,考生和导师必须签名确认。

  六.拟录取考生须最终提交和领取的相关材料

  1.填写考生承诺书并提交;

  2.提交导师确认表(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16年上岗招生的相

  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

  3.以邮件的方式,提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包括邮编、收件地址,

  收件人(非本人需标注本人姓名)、录取专业、联系电话。

  学院邮箱:hxzyyjs@ecust.edu.cn;

  4.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张文清(电话642534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室)

  成员:孟庆鹏(电话64252858,办公室:印刷厂楼207室)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八.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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