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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2012年我校继续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1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七)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接受申请: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均接收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百分之十五。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http://www.law.ac.cn);

  (二)本人自荐书1份及专家推荐书2份;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六)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七)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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