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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问答


  17、网报后考生资格如何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8、户口和工作地点不一致,选择在何处考试?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考试,也可以在考生工作地点考试,请在进行网上报名的时候选择好。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19、报考还需要单位证明吗?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现役军人须经本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批准,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国防生、在校研究生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20、学校能接收推免生吗?
  ◆我校具有接收推免生资格,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根据推免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由所报专业的导师组和学校决定是否同意接收。具体办法将于9月公布,考生可登陆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查询。
  21、2009年各专业报考、录取比例如何?
  ◆2009年我校报考人数为3969人,录取1100人,录取比例为3.6:1。各专业报考人数录取比例依次为:法学理论2.0:1,法律史2.6: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0:1,刑法学4.8:1,民商法学5.6:1,诉讼法学2.9:1,经济法学5.2:1,环境法学2.4:1,国际法学3.2:1,司法鉴定2.8:1,知识产权3.2:1,产业经济学1.5:1,政治学理论1.3:1,思想政治教育2.5: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2.6:1,行政管理3.1:1,社会保障1.9:1,法律硕士(非法学)5.8:1,法律硕士(法学)录取200人。
  22、2009年研究生录取条件如何?
  ◆1、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和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2、通过我校的专业课和外语的差额复试。3、政治审查、体检合格。符合以上三项条件才能录取。
  23、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有何具体要求?
  ◆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两个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加试科目待复试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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