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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工程硕士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

    二、招生领域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领域代码:430109)、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代码:430112)、集成电路工程(430110)、环境工程 (专业领域代码:430130)、工业设计工程(专业领域代码:4430138)、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硕士我校单独组织考试,不参加GCT考试)(专业领域代码:430113)。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 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

    考生9月2日到10月20日期间将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以在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网上下载)连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入学后查验原件)挂号寄送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邮编:200062)办理资格审查(请在信封上注明“工程硕士”的字样)。我校将于12月下旬(具体网上会有通知)通知考生联考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未做资格审查者或未通过政治理论考试者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后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学习资格。

    2、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于7月中、下旬通过互联网登陆各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于7月下旬(原则上安排在7月27日至31日,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详情点击此处了解)。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除报考软件工程领域为全部自主考试外,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GCT-ME”)和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考试(“GCT-ME”考试通过我校取分线后才能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国家统一组织的“GCT-ME”入学资格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其有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选考英语)四部分构成。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情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GCT-ME” 命题依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的“GCT-ME”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六、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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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接受上年所有参加国家联考的GCT-ME成绩达到我校分数线的考生申请,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报名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本校制订的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为2-5年(一般为2.5年)。对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过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有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八、学费

    电子与通讯工程、计算机技术学费为27000元,分三年交清,第一年10000元,第二年9000元,最后一年8000元;环境工程学费为22000元,分三年交清,第一年7000元,第二年7000元,最后一年8000元。

    九、工程领域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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