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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教师教育领先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200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首批24所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院校之一,并于同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招生,2006年全国首批MPA试点院校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等组织中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
  类别名称:公共管理硕士(MPA),类别代码:125200。
  开设的研究方向有:(1)行政管理;(2)教育管理;(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014年可招生100人。

  三、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考生如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本文所在栏《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稍后刊出),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书上使用。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7月11日至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网报时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2014年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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